2018-06-11 15:00:03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校对大学生在2017年度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学分的申报及认定工作。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公示、相关部门审核以及教务处最终审核、认定,确认了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1日至6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
公示说明:
1.请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对自己的信息以及创新实践学分和替换学分表格中“最终审核学分”栏进行仔细核对,导入学籍系统后将不再进行学分的修改。
2.要先保证创新实践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后再申请公共选修课替换学分。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